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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3 13:28 来源:下载旧版本彩票365软件_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_365bet官网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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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社为促进旅游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原条例规定的从事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准入门槛过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不尽合理,对于旅行社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打击力度也不够。这次修改主要是针对原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旅游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了旅行社的经营负担,同时加大了对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法制环境。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分享的旅行社条例解读吧。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要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即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沿用22年的“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分类被取消。将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50万元统一调整到30万元;创新性出台了质量保证金动态管理制度,旅行社诚信经营,3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降低50%。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着眼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细化了旅游合同条款,加大了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约束力等。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对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做出规定:旅行社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旅行社申请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适用《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旅行社申请经营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适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规定。    

        1、增加购物次数属改变行程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最高将被罚款50万元。《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擅自改变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以及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拒绝,以任何借口、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    
        违反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将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向导游卖团最高罚10万元    
        不少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推出“零负团”,将团卖给导游获取稳定收益。导游不仅没有收入,还得为此付出一笔不菲的资金。为获取收入,导游不得不带游客去购物,通过回扣拿回支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及自己的收入。《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旅行社不能卖团给导游,否则将处以2万~10万元的罚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垫付旅游接待费用,为接待旅游团队向旅行社支付费用,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3、地接社资料要告知游客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其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需要将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并签订委托接待合同。旅行社对接待旅游者的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将旅游目的地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告知旅游者。   

        4、不得泄露游客信息    
        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且保存期不少于两年。同时,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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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卖”游客可罚10万元    
        一直以来,“超低价团”是困扰旅游市场的一大顽疾。据业内人士透露,顽疾的根源就是旅行社秘密把整个旅游团卖给了黑导游。由于黑导游本身没有固定收入,还要为此付一笔不菲的佣金,因此,为了牟利,黑导游就变相“宰客”,带游客去自费购物,通过拿回扣赚钱。《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旅行社不能卖团给导游,不得让导游垫付旅游接待费用,否则将处以2万元-10万元的罚款。   

        6、卖资料最高罚3万元    
        近两年来,旅游部门接到游客有关旅行社向不法商家、机构泄露自己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投诉越来越多。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专门就此作出了严规——“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旅行社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